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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月子会所为您讲解孕妇游泳注意事项

安全第一!孕妇游泳注意事项,乌鲁木齐月子会所—新疆爱玛家母婴护理中心讲解孕妇游泳注意事项;

孕妇游泳有哪些注意事项?

(1)无论您是否会游泳,最好与家人或健身教练一起进行。不要独自行动,以免您无法应对紧急情况。

(2)游泳时,请勿将脚放下跳入游泳池,而应将身体慢慢浸入水中。安全很重要,不要长相英俊,不要模仿电视上看到的华丽的入水动作。与腹部婴儿相比,那是乌云。

(3)不要玩潜水。孕妇不能屏住呼吸潜水,因为低氧对胎儿特别有害。

(4)一般而言,孕妇游泳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,并且游泳300-400米就足够了。不要游泳太久,也不要游泳太远。

(5)游泳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。应准备泳镜,泳帽和泳衣。不要穿太紧的泳衣。

(6)游泳池中的水温应在30°C左右。在这种水温下,不容易发生肌肉痉挛,也不容易感到疲劳。尤其是,孕妇不应选择在高于体温的水中游泳,这会升高体温并影响胎儿的健康。

(7)游泳后要整理活动,并测量体重,体温,血压等。

(8)准备一双防滑拖鞋。只要不在水里,在入水之前或离开水后,都应该穿防滑拖鞋,以免意外滑倒。

(9)怀孕少于4个月且怀孕超过8个月的孕妇不应再游泳。此外,有流产,早产,死产,阴道流血,腹痛或怀孕中毒或心脏病史的孕妇也不适合游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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